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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放大学学生学位问题汇总


问:国家开放大学学生可以申请学位吗?


答:本科(专科起点)学生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位。


问: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需要什么条件?


答: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条件如下:


一、本科毕业生达到教学计划规定的毕业要求,经审核符合以下学术水平要求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1.必修课程平均成绩75分及以上;

  

2.学位论文成绩良好(或80分)及以上;

  

3.通过一种国家开放大学认可的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目前国家开放大学认可的学位外语考试,主要类型有:

  

1)国家开放大学组织的北京地区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考试;

  

2)国家开放大学组织的合作高校相应专业学位英语考试;

  

3)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4)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或以上笔试(不含口试)。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授予学士学位:

  

1.在读期间受到学校留校察看及以上纪律处分或触犯法律受到处罚者;

  

2.在读期间存在考试作弊和抄袭他人成果等严重违反学术诚信等行为者。


问: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程序是什么?


1.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学习中心提交书面申请;

  

2.学习中心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初审;

  

3.分部审核;

  

4.国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材料审核、学位论文评审;

  

5.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材料、确定学位授予名单;

  

6.材料报送北京市学位办和教育部学位信息平台备案。


注意:错过时间者将顺延至下一批学位申请。


问:学位证书什么时候发?


答:国家开放大学统一印制学士学位证书,委托各分部和学习中心发给学生。

  

每学期期末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定学位授予名单后制证、颁证。

  

学位证书从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出授予学位决定之日起生效。


其他注意事项:

  

1、学生在学位申请过程中,如因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未通过学习中心审核,可以办理延期毕业,补考相关课程、重新参加学位外语考试或重新参加论文答辩,符合要求后再次申请学位。但如


果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分委员会决定不授予学位的学生,不能再次申请学位。


2、学生毕业时已达学位授予条件但未提出学位申请,可在毕业之日起两年内申请学士学位,但只能申请一次。


3、学位评定委员会如发现错授学位或存在舞弊行为等违反学位授予规定的情况,经核查事实确凿者,撤销所授予的学士学位,撤销后不能再次申请。


4、学位授予过程中,如学生或其他人员对学校的相关决定有异议,可以依照《国家开放大学学位授予申诉处理办法》提出申诉。


国家开放大学江西地区  报名地址:南昌市青山湖区湖滨南路6号银湖大厦1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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